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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大會聽取了國務院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對于醫藥行業來說,最受關注的大部制改革方案細則浮出水面。
3月14日下午,大會舉行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會后,胡季強和公司管理團隊分享了他對于國務院 機構改革方案中涉及醫藥健康相關改革內容的認識。特此分享如下:
昨天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是根據十 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 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次機構改革的根本目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分散在不同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歸并,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此次改革,必將激發市場活力,更加方便企業、方便人民群眾,作為企業負責人和人大代表,我表示贊同。
本次機構改革,對于與醫藥健康相關的機構也進行了較大的調整。這樣的調整,使得與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關的工作得到切實加強。具體有以下幾點認識:
第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成建制并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同時在市場總局下單獨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新組建后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也歸屬國家市場總局管理,同時把分散在原工商總局的反壟斷職責、國家發改委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歸類到市場監管總局,避免了幾個部門之間的職能交叉重疊現象,這些都有利于整體促進和提升我國市場監管的統籌性和綜合執法能力,將極大提高監管效率。
第二,充分考慮了藥品監管的特殊性,單獨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這樣對于藥品(估計包括醫療器械、特種食品、化妝品)等的監管仍然成建制保留在藥監局內,有利于專業化管理,特別是不會影響藥品創新和業已開展的再評價工作,有利于藥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加快優勝劣汰,推動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同時,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有利于藥監局集中精力監管研發和生產,筑牢市場準入這道門;流通領域由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部門監管,有利于提高藥品監管的效率效能。
第三,新成立國家醫療保障局,將原人社部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職責、衛計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發改委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民政部醫療救助等職責并入。這一模式實際上是部分采用了福建和上海的醫保機構模式。就是把和醫保相關的所有職能都整合為一,成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該方案實施后,各級應該也會設立類似的機構。同時,機構職能調整后,對藥品和醫療器械、耗材的集中采購招標的職能將由醫保局統一負責,不再由衛生健康部門來負責。這對藥品、醫療耗材的銷售和使用將產生巨大影響,必須高度關注。
同時,《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更好保障人民健康作出了安排。人民健康保障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追求,實施健康中國戰略,要切實把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鑒于此,我認為單用“醫療保障”還是不能完全涵蓋這個部門的職能,建議將“國家醫療保障局”名稱改為“國家健康保障局”或“國家醫療健康保障局”。
第四,不再保留國家衛生計生委,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把以醫療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并統籌老齡化、醫養結合等,有利健康中國戰略的實施。我也關注到,不再設立國務院醫改辦,但衛生健康委仍承擔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職能。根據我對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全會加強黨對一切工作全面領導精神的認識,我覺得,今后的醫改工作,或將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籌和領導。
當然,機構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工作需要在推進過程中不斷完善修正,也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去推動!